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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扩岗补助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1-06 15: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补助对象:参保企业

补助条件:(1)2024年1月1日后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2)与招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3)按规定为招用的人员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且申领补助时为正常缴费状态。

补助标准: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

实施期限: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申办渠道:(1)现场办理: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网上办理:企业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03.218.134)办理。

6.政策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号)

7.联系电话:市本级:0835-5898130,雨城区:0835-2220599,名山区:0835-3225965,荥经县:0835-7621049,汉源县:0835-4225920,石棉县:0835-8863185,天全县:0835-7393568,芦山县:0835-6522103,宝兴县:0835-682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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