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4年1月15日,雅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雅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办法》解读如下:
一、
火灾事故调查是《中华人民
二、
《中华人民
三、总体目标
出台《办法》的主要目标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总结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压紧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各地各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5章,43条。
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织主体和提级调查进行了确定,并对参与火灾事故调查部门和单位提出了工作要求。
第二章是事故调查。规定了火灾事故接报程序、事故调查组组成部门、工作开展方式和调查组的工作职责,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内容、调查时限进行了明晰。
第三章是事故处理。对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报告公布答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督促落实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是整改处理评估。对较大火灾评估的方法、内容进行了明确。
第五章是附则。明确了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评估工作档案内容,规定了本办法施行日期为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起施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的划分是什么?
火灾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较大火灾事故和一般火灾事故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
2、重大火灾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
3、较大火灾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
4、一般火灾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联系科室: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
联系人:徐世超
联系电话:0835-2308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