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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22 18: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申请人:杨某某 。

被申请人:雅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住所地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

法定代表人:尚进,主任。

申请人杨某某不服被申请人雅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1月24日作出的不予支付工亡待遇的意见,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2年3月21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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