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杨某某 。
被申请人:雅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住所地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
法定代表人:尚进,主任。
申请人杨某某不服被申请人雅安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1月24日作出的不予支付工亡待遇的意见,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2年3月21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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