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12-07 08: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现就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均要求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纳入了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开展的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明确要求提供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公开证明材料。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认真撰写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按规定进行报送和公开。

二、报告要求

(一)报告主体和对象

1.报告主体。县级以上政府及其组成部门。

2.报告对象。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及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上一级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同时,抄送上一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政府组成部门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本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

(二)报告内容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本地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二是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三是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四是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五是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或工作意见建议。

(三)报告和公示时间

1.报告时间。每年3月1日前。

2.公示时间。每年4月1日前,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公开)。

三、报送工作总结

为做好市政府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及省委、省政府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请市政府各部门于12月20日前将本部门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经单位负责人审签)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总结要围绕《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九大板块内容(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结合部门职能进行撰写,重点突出(如市司法局的职能定位为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律服务管理机构,重点写为政府提供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复议监督、普法、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内容,九大板块中的其他内容如涉及可适当撰写),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并且有分析。往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中,个别报告普法和法治培训内容偏多,放管服改革、执法、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等内容不突出;个别报告未对工作成效和亮点进行总结;个别报告缺乏数据和事例支撑;个报告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缺乏梳理分析。请各部门在报送工作总结时,认真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措施、有数据、有成效,特别注重特色亮点总结、获得的各项表彰奖励及经验做法的报送,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进行梳理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和计划。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区)和各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进行核查、评估、通报。

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