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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24 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2022年,雅安市民政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引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领会重大意义、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践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雅法委办发〔2022〕19号)要求,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进职能转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推动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二)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民政建设,指定专人负责推进相关工作,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有人抓、机关各科(室)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责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民政工作要点,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三是高度重视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知识、民政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各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拓宽监督渠道,健全责任体系,全年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局党组会议39次。二是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原则,对草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2022年,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1份,无代市政府草拟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也无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情况。三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相关重大经济决策、经济业务提供法律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聚焦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事务、慈善活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组织参加“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执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形成问题清单、整改台账。二是组织业务科室6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培训,提高持证率和持证人数,确保事后执法有人做、有能力做。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23件,办理回复率达100%,代表满意率达100%。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也无因群众上访或工作失误而导致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联合市本级和雨城区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在万达广场开展以“合力保护·关爱成长,共创雅安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普法宣传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宣传手册》《防拐骗宣传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悬挂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彩页,现场答疑,案例警示等方法,让广大家长了解未成年人保护保障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7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800余人次。二是12月4日至10日,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开展“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围绕城乡居民法治需求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大力宣传民法典、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慈善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扩大民政领域法治影响力,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基层依法治理。

(二)加强队伍建设拓展普法平台。一是紧密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着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配合拓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按规定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增强群众依法自治观念,打造基层普法阵地、引导成风化俗。二是加强民政干部普法意识和普法能力,把普法任务要求作为民政干部培训和执法人员培训必备内容,培养普法工作骨干。2022年,组织市本级民政干部职工400余人通过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参加市依法治市办等6部门开展的学法考法活动,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工作实践全过程。

(三)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一是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以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为基础的村(居)民自治制度体系,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开展城乡社区议事协商,落实村(居)务公开,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659个村(社区)全覆盖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105个社区建立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切实夯实基层自治基础。二是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围绕“民主协商、民主监督、三治融合、场景营造、乡风文明”等五类主题开展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推荐3个村作为省级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单位,确定10个村为市级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单位,《汉源县:央企协同趟出瀑电库区基层治理新路子”》获评民政部2021年度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三是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着力探索社区治理新模式,构建“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框架。雨城区、天全县全面完成四川省第二批城乡社区治理试点任务,4个社区评为2021年全省基层治理示范社区,完成10个社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项目,汉源县滨湖社区尹儒松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四是推进建设3个县级、2个乡镇社会组织孵化园,指导雅安市社会组织孵化园开展党建指导、业务培训等服务58次,受益社会组织91家,受益从业人员1300余人次。五是积极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和村(社区)社工室建设,建成58个镇(街)社工站、159个村(社区)社工室。15个省级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有效推进,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30余名社工服务居民近30万人次。六是在雅安市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下设置216个疫情社区排查防控社工岗,招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充实我市社区排查防控力量,加快构建社工服务体系,助推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一是做好行政审批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全年办理市本级社会组织成立登记18件,变更登记34件,章程修改核准12件,注销登记8件。二是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强化以年度检查为核心、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为抓手的管理措施,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从“多不多”“快不快”向“好不好”“稳不稳”转变。8个存在违规情形的社团分支机构被及时终止,20个行业协会商会通过主动减免和降低收费、为行业争取帮扶政策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510余万元,依法查处2家非法社会组织,完成75个“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三是依托四川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开展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工作,及时办理“四川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相关事项,确保办事指南准确率、主动评价率、办事指南发布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100%。四是围绕“放管服”要求,推进市域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相关业务,配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推出4项代办、帮办事项,34项“网上办”事项,将部分服务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60%,缩短办理等待时间。五是扎实做好“双公示”和“互联网+监管”等工作,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养老机构信息等5项政务数据共享,配合推进政务数据有序整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水平提升。

三、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全面领会精神实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不断强化村级组织的自治作用,发挥群众在基层事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有效作用,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三是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切实落实社会组织监管工作要求,强化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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