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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名词解释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11-08 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含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住房困难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环卫、公交、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人员及稳定新就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可按符合家庭类型进行申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在房源紧张的情况下,公共租赁住房的优先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含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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