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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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雅安市委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雅委发〔2016〕31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 年)》和《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对本部门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工作推进。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健全完善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局内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做到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从组织领导上确保了法治机关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出台了《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建立法治机关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在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在工作推进中坚持领导带头,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持领导亲自抓、亲自推、亲自督,将法治机关建设与全局日常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安排、同督促、同落实,确保各项既定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如期完成。

(二)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努力完善决策程序,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坚持重大事项党组会会议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按照市政府对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在全局范围内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了《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会议事制度》,规范党组会的议事程序,提高党组会的决策水平。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引入外部专家集体讨论研究,主动听取专家意见,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三)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制度。

在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雅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要求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积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并做好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涉及企业的一般行政性文件,在文件起草前,广泛听取、充分吸收了企业意见,不断完善文件内容,确保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规范地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对于起草文件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均事前征求备案主管部门意见,做到“应备尽备”。同时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清理局内及代市政府草拟的规范性文件,并按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政府法制办。2019年,我局按要求清查部门文件188件,共新起草规范性文件1个,清理规范性文件1个。

(四)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规范》,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规范落到实处,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的震慑力和公信力。2019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无被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诉讼判决为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纠正或者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发生,未发生暴力执法行为。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制定并印发了公示、记录审核相关工作细则,并开展不定期督查。认真组织局内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及考试,统一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各类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全年共培训26人次。

(五)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全面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逐项进行了清理,及时承接国务院和省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明确了审批条件、程序、期限,对依法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时取消。目前,我局共有行权事项25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认真开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落实情况、中介服务收费情况专项检查,并将审计监督作为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内容。

(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诚信政府。

我局积极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从2018年底开展清欠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清欠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的雅安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联席会议,由我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并制定了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建立了清欠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清欠工作开展机制。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共清理出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8551.33万元,其中政府部门拖欠11101.14万元,市县两级国有企业拖欠7450.19万元。已完成清偿14651.65万元,清偿完成率78.98%,其中政府部门完成清偿10072.36万元,市县两级国有企业完成清偿4579.29万元。

(七)做好依法行政日常工作。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认真依法履行相关职责,通过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有力促进了单位各项职能依法开展。全年,无行政不作为现象发现,无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发生。无行政行为被审判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修正的情况发生,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严格按照局内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要求,将我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的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内容,在门户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9年度我局通过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共计359条。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各科室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法治学习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与自身业务工作相关各类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机关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

(二)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配合本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系统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19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办法》要求,在年初下发了《关于2019年集中学法用法安排计划的通知》。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

局党支部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专业监督执法力量不足。

2018年起我局新增加盐业行业管理执法职能,在行政执法方面我局还有电力、经济运行等执法权,面宽事多,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编制人手不足监管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二)宣传途径单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透等问题。

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纳入考核评价体系,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加强执法人员上岗、在岗培训。结合业务职能,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法律知识,保障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适应实践需求,增强行政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法治机关形象,加快法治机关建设。

(二)继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一是不断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对重大行政决策坚决实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三)继续强化行政监督机制。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坚持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动态调整和完善权责清单,建立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配套机制,全面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四)继续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宣传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业务职能,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新媒体宣传载体,增加普法受众量,探索“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宣传模式,努力增加社会大众对我局普法内容兴趣,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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