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可以撤回吗?
尊敬的“小唐”:
您好!您的相关问题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中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政府采购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并便于财政部门监督管理,所以已经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不支持撤回。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2022年5月10日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2022-05-1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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