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雅安市育儿补贴政策的相关建议
尊敬的雅安市委、市政府领导:
我市出台的二孩、三孩育儿补贴政策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高度重视,广大市民群众对此倍感温暖与鼓舞。作为在雅安工作生活十余年的双职工家庭,现就政策实施细则提出以下建议:
一、关于户籍限制条款的优化建议
现行政策中"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准入条件,虽旨在强化人才引进实效,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部分群众对个别条款存在理解偏差。以我家庭为例,夫妻双方自2009年起持续在雅缴纳社保,累计参保年限已达16年,且丈夫系雅安市户籍,两名子女均落户雅安,但因配偶户籍尚在成都,无法享受政策红利。反观部分雅安双户籍家庭,虽长期在外地工作并在外地缴纳社保,却仍可申领育儿补贴,政策激励的精准性尚有提升空间。
二、关于社保参保年限的补充建议
建议参照广东、浙江等地先进经验,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或者10年”作为补充条件,既可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在雅群体的政策关怀,又能通过社保大数据精准识别实际贡献群体。此做法既符合国家医保局关于"社保记录作为常住人口服务依据"的指导精神,又可实现人才政策与人口政策的有效衔接。
三、关于政策公平性的延伸建议
恳请考虑建立"社保贡献积分制",对在雅参保年限、纳税记录、公共服务参与度等指标进行综合量化,形成梯度化补贴标准。同时建议设立政策过渡期,对已为雅安发展作出长期贡献的"新市民"群体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以上建议恳请市委市政府予以研究。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不断完善惠民政策实施细则,定能更好激发人才活力,为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凝聚更强合力。
此致
敬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