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越水生洋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因开展雅安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大渡河及青衣江流域禁捕效果评估项目水生生态监测,计划于2023年10月13日和10月31日期间在大渡河干流雅安段和青衣江干流雅安段开展专项捕捞调查工作,现已取得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专项(特许)捕捞行政批复《关于雅安市大渡河及青衣江流域禁捕效果评估项目捕捞许可批复》(川长渔科监〔2023〕159号)。按照《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期间因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管理办法》(川农发〔2021〕9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特许)渔业捕捞活动的通知(川农函〔2022〕690号)》的要求,现将本次专项捕捞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调查时间见下表
表1 各监测点位调查时间
序号 | 监测河段 | 监测时间 |
1 | 龙头石库区小马村至龙头石坝前 | 10月13日—20日 |
2 | 松林河河口至南桠河河口 | 10月13日—20日 |
3 | 汉源湖汉源县城段 | 10月13日—20日 |
4 | 荥经河关庄上至新添村河段 | 11月1日—7日 |
5 | 飞仙峡至西康大桥河段 | 11月1日—7日 |
6 | 西康码头至周公河汇合口 | 11月1日—7日 |
7 | 水津关坝下至龟都府坝前 | 11月1日—7日 |
2.调查范围:龙头石库区小马村至龙头石坝前、松林河河口至南桠河河口、汉源湖汉源县城段;青衣江流域包括荥经河关庄上至新添村河段、飞仙峡至西康大桥河段、西康码头至周公河汇合口、水津关坝下至龟都府坝前,共布置7个监测点位,具体见下表。
表2 监测点位布设情况
采集河段 | 起终点 | 河段长度 |
大渡河-捕捞河段1 | 龙头石库区小马村至龙头石坝前 | 9km |
大渡河-捕捞河段2 | 松林河河口至南桠河河口 | 11km |
大渡河-捕捞河段3 | 汉源湖汉源县城段 | 10km |
青衣江-捕捞河段1 | 荥经河关庄上至新添村河段 | 6km |
青衣江-捕捞河段2 | 飞仙峡至西康大桥河段 | 8.5km |
青衣江-捕捞河段3 | 西康码头至周公河汇合口 | 1.5km |
青衣江-捕捞河段4 | 水津关坝下至龟都府坝前 | 8km |
3.捕捞工具:每个点位地笼网3个、刺网3张、撒网2张。
4.水环境常规指标检测:鱼类采集点的水环境基本指标检测,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电导率、透明度等指标。
本次专项(特许)捕捞活动须主动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群众监督,严禁以科研捕捞为名开展商业性捕捞。
联系人:四川越水生洋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尹绍春15388122267
表3 参与捕捞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监测流域 | 专业 | 职称 | 参与主要工作 |
水生生物监测 | 尹绍春 | 大渡河、青衣江 | 水产养殖 | 高级工程师 | 野外调查及安全监督 |
刘毅 | 水产养殖 | 硕士 | 鱼类鉴定及野外调查 |
中共雅安市纪委雅安市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835-2245147
附件:关于雅安市大渡河及青衣江流域禁捕效果评估项目捕捞许可批复(川长渔科监〔2023〕159号)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