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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过期,怎样注销?
发布时间:2025-04-17来源:

答: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持证人死亡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

(四)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从业资格证过期,发证机关将注销证件,无需再申请注销。如需主动申请注销,“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可以为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运和危货运输驾驶员,以及危货运输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提供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和驾驶员诚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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